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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小荷12月22日 我们的民国情结好友这几年一直酷爱一个叫孙立人的人。孙立人,何许人也?GOOGLE 一下,才知道是著名的国民党抗日将领,文静的知识型军人,一个学习建筑的学者,却也是歼灭日军最多的中国将领,一个令日军闻风丧胆的人。然而吸引好友的却不是孙立人将军的军事天才,而是他那独特的气质,淡雅,温柔,坚毅,好友称之为帅极了。在好友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久违的她身上那种如小姑娘狂追周杰伦等新一代偶像的迷恋和情不自禁,但我也深深明白那不仅是一种不成熟的迷恋,在迷恋之上还有深深的敬仰和对那个时代永远的追忆。 我俩在这方面总是“臭味相投”,然而曾被大学室友称之为“有三十年代情结”的我却知道从前的民国情结不过是肤浅之爱,与现在的“情深深雨蒙蒙”对那个时代的理解并无差异,纸醉金迷,莺歌燕舞,鸳鸯蝴蝶只不过是表面现象,而蕴涵在这表面之下的却是一种无法回溯的时代气质和精神,就像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所说的那样,薇薇和她的母亲王琦瑶就很不一样。薇薇虽然继承了王琦瑶的眉眼,可那类眉眼是要有风韵和情味做底的,而薇薇生长的那个年头,最无法为人提供这两项的学习和培养。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都喜欢南京,那种淡雅的民国味道给南京留下了很深的印记。江苏路、西康路、宁海路,保存完好的民国建筑,白墙灰瓦,清幽静谧,时不时从高墙里探出一支梅花。是啊,梅花是最可以体现南京气质的花,清新,淡雅,却又桀骜不逊,因为在历史的风雨中,她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浮沉,所有的人和物最后都悄然逝去,只有它仍在寒风中挺立。明孝陵的梅花山上,一到3、4月份,山坡上开满了梅花,远看似一团粉色的云雾,一起风,梅花瓣便在风中掉落,人间这般的美丽还可以在何处寻觅。便如这般无辜梅花山,也曾险遭厄运。明初朱元璋建孝陵时,主持建陵工程的中军都督府佥事李新,曾向朱元璋建议把孙权墓移开,朱元璋说:"孙权也是一条好汉,留着给我看门吧!”于是梅花山就这样幸运地存活下来。时至今日,她所守卫的孝陵的开国君主朱元璋所开创的大明王朝已过去了400多年,沧海桑田,只有梅花仍然花开花落,生生不息。 远去的还有那一去不复返的民国情怀。总统府旁的1912, 一片根据民国建筑改造而成的休闲、时尚生活、文化、餐饮中心。沉醉于美食和现代生活的同时,还有多少人记得在这里曾经发生的风风雨雨,会怀念那一去不复返的孙立人、王琦瑶,以及众多的民国人物身上那种独特的气质呢? 2月17日 中国人那,该是你思想的时候了真遗憾会有一些人把袁伟时教授的文章定位为汉奸言论和混蛋逻辑,称袁教授的观点为投降理论,我想这等人若在文革时期必定是个大大的造反派,一有人不赞同他们的观点就给其加上各种名头,兄弟,现在是什么年代了,不要再这么落后了行不! 义和团它的性质就是这么一回事,袁教授讲得很对,反人道,反文明。西方列强侵略我们中国是个事实,但你有本事和人家军队闹去啊,只知道去残害一帮手无寸铁的传教士,而且不管男女老少,连刚出生的婴孩都杀,这种残酷和人家日本鬼子有差别吗?是,随着鸦片战争,西方很多列强开始侵入中国,也用他们的文化和技术开始影响中华大地,其中当然也不乏一些外国人趁火打劫,但是也有很多的传教士,放弃了在国外富足的生活,只身来到一个语言不通,生活习惯都有很多差异的地方,甚至有很多人选择了偏远的乡村,在那里传教行医,直到客死他乡。可能对于一些中国人来说,他们的动机始终让人没法理解,似乎非要把那些传教士刻画为为非作歹之人才算reasonable, 可是我知道,他们的动机只有一个,那就是——爱。这是一种不分国界,不分种族的爱,这是一种从上而来的爱,那么淳朴真实…… 911发生时,当美国人民沉浸在极大的悲痛里时,我很痛心地看到很多中国人却拍手称快,幸灾乐祸,认为这是对美国人的一个教训。我不禁叹息,人啊,难道你真的没有对生命的起码尊重和珍惜吗,当几千条人命逝去时,难道你就没有一丝怜惜吗,更何况人家美国人和你们又没什么深仇大恨,若这事发生在日本人身上倒是也可以理解。一个人身上最可怕和最耻辱的东西就是对生命的漠视!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中国,发生在你身边,你会怎样! 曾经有这样一句话,说文革是毛主席给全国人民出的一道考题,考什么,考人心,考人性。正因为人性中所具有的狭隘和缺乏的一种对生命的尊重,全国人民才在那次考试中溃不成军,而这和义和团不是一样的吗,只不过一次是对外,一次是对内。 每次当我去上海的外滩时,每次当我看着那些被称为外国建筑博览群的美丽建筑时,每次当我行走在上海徐汇区的幽静小路上,欣赏一幢幢风格各异的小楼时,每次当我看到徐家汇教堂那似乎高耸入云的美丽尖顶时,我不禁觉得有一丝迷惘,为什么现在上海人民引以为豪的事物都是那个时代留下的记忆? 而每次当我路过衡山路那光影班驳的酒吧,当我踏入新天地那人头蹿动的街区,当我看到圣诞节、情人节上海街头的漫漫人流,当我看到一个个英语学习班、俱乐部铺天盖地的广告,当我看到地铁里满是读英文的COMMUTERS,我不禁叹息,中华民族是否有一天会忘记他们的本族文化,他们那曾经五千年辉煌的灿烂文化和优秀文字。又为何时代跟人们开了一个玩笑,将很多东西拉回了过去,那20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这些,难道不比一个被人称之为“汉奸”“投降”的人更可怕?一种观点,一种历史观是成不了汉奸的,而潜移默化的,很多“汉奸”会被培养出来,想想中国现在每年有多少人选择了出国呢,有多少学成之后想到要回来为国效忠的,这比例肯定还不如过去,20世纪初时,也有很多的英才出国留学,但是很多人都回来了,虽然那时候的中国外忧内患,经济和生活条件完全不如现在发达。 这又说明了什么呢,中国人哪,该是你驻足思想的时候了!2月13日 安徒生童话柳树下的梦(2) 她坐船到法国去了,克努得在满地泥泞的哥本哈根街头走着。皮鞋店里的人问他为什么老是这样心事重重地走来走去,他应该跟大伙儿一块去玩玩才对,因为他终究还是一个年轻人。 他们带着他到跳舞的地方去。那儿有许多漂亮的女子,但是没有一个像约翰妮。他想在这些地方把她忘记掉,而她却更生动地在他的思想中显现出来了。“上帝会给我们勇气应付一切,只要人有这个志愿!”她曾经这样说过。这时他有一种虔诚的感觉,他叠着手什么也不玩。提琴在奏出音乐,年轻的姑娘在围成圆圈跳舞。他怔了一下,因为他似乎觉得他不应该把约翰妮带到这地方来——因为她是活在他的心里。所以他就走出去了。他跑过许多街道,经过她所住过的那个屋子。那儿是阴暗的——处处都是阴暗、空洞和孤寂。世界走着自己的道路,克努得也走着自己的道路。 冬天来了。水都结了冰。一切东西似乎都在准备入葬。 不过当春天到来的时候,当第一艘轮船开航的时候,他就有了一种远行的渴望,远行到辽远的世界里去,但是他不愿意走近法国。因此他把他的背包打好,流浪到德国去。他从这个城走到那个城,一点也不休息和安静下来,只有当他来到那个美丽的古老的城市纽伦堡的时候,他的不安的情绪才算稳定下来。他决定住下来。 纽伦堡是一个稀有的古城。它好像是从旧画册里剪下来的一样。它的街道随意地伸展开来;它的房屋不是排成死板的直行。那些有小塔、蔓藤花纹和雕像装饰的吊窗悬在人行道上;从奇形的尖屋顶上伸出来的水笕嘴,以飞龙或长腰犬的形式,高高地俯视着下边的街道。 克努得背着背包站在这儿的一个市场上。他立在一个古老的喷泉塔旁边。《圣经》时代的、历史性的庄严铜像立在两股喷泉的中间。一个漂亮的女佣人正在用桶汲水。她给克努得一口凉爽的水喝。因为她手中满满地握着一束玫瑰花,所以她也给他一朵。他把它当作一个好的预兆。 风琴的声音从邻近的一个教堂里飘到他的耳边来;它的调子,对他说来,是跟他故乡却格风琴的调子一样地亲切。他走进一个大礼拜堂里去。日光透过绘有彩色画的窗玻璃,照在高而细长的圆柱之间。他的心中有一种虔诚的感觉,他的灵魂变得安静起来。 他在纽伧堡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老板;于是他便安住下来;同时学习这个国家的语言。 城周围的古老的堑壕已经变成了许多小块的菜园,不过高大的城墙和它上面的高塔仍然是存留着的。在城墙里边,搓绳子的人正在一个木走廊或人行道上搓绳子。接骨木树丛从城墙的缝隙里生长出来,把它们的绿枝伸展到它们下面的那些低矮的小屋上。克努得的老板就住在这样的一座小屋里。在他睡觉的那个顶楼上——接骨木树就在他的床前垂下枝子。 他在这儿住过了一个夏天和冬天。不过当夏天到来的时候,他再也忍受不了。接骨木树在开着花,而这花香使他记起了故乡。他似乎回到了却格的花园里去。因此克努得就离开了他的主人,搬到住在离城墙较远的一个老板家去工作;这个屋子上面没有接骨木树。 他的作坊离一座古老的石桥很近,面对着一个老是发出嗡嗡声的水推磨房。外边有一条激流在许多房子之间冲过去。这些房子上挂着许多腐朽的阳台;它们好像随时要倒进水里去似的。这儿没有接骨木树——连栽着一点小绿植物的花钵子也没有。不过这儿有一株高大的老柳树。它紧紧地贴着那儿的一幢房子,生怕被水冲走。它像却格河边花园里的那棵柳树一样,也把它的枝子在激流上展开来。 是的,他从“接骨木树妈妈”那儿搬到“柳树爸爸”的近旁来了。这棵树引起了某种触动,尤其是在有月光的晚上。 这种丹麦的心情,在月光下面流露了出来。但是,使他感触的不是月光,不,是那棵老柳树。 他住不下去。为什么住不下去呢?请你去问那棵柳树。去问那棵开着花的接骨木树吧!因此他跟主人告别,跟纽伦堡告别,走到更远的地方去。 他对谁也不提起约翰妮——他只是把自己的忧愁秘密地藏在心里。那两块姜饼的故事对他特别有深刻的意义。现在他懂得了那个男子为什么胸口上有一颗苦味的杏仁——他现在自己尝到这苦味了。约翰妮永远是那么温柔和善良,但她只是一块姜饼。 他背包的带子似乎在紧紧束缚着他,使他感到呼吸困难。他把它松开,但是仍然不感到舒畅。他的周围只有半个世界;另外的一半压在他的心里,这就是他的处境! 只有当他看到了一群高山的时候,世界才似乎对他扩大了一点。这时他的思想才向外面流露;他的眼中涌出了泪水。 阿尔卑斯山,对他说来,似乎是地球的一双敛着的翅膀。假如这双翅膀展开了,显示出一片黑森林、涌泉、云块和积雪的种种景色所组成的羽毛,那又会怎样呢? 在世界的末日那天,地球将会展开它庞大的翅膀,向天空飞去,同时在上帝的明朗的光中将会像肥皂泡似地爆裂!啊,唯愿现在就是最后的末日! 他静默地走过这块土地。在他看来,这块土地像一个长满了草的果木园。从许多屋子的木阳台上,忙着织丝带的女孩子们在对他点头。许多山峰在落日的晚霞中发出红光。当他看到深树林中的绿湖的时候,他就想起了却格湾的海岸。这时他感到一阵凄凉,但是他心中却没有痛苦。 莱茵河像一股很长的巨浪在滚流,在翻腾,在冲撞,在变成雪白的、闪光的云雾,好像云块就是在这儿制造出来似的。虹在它上面飘着,像一条解开了的缎带。他现在不禁想起了却格的水推磨坊和奔流着的、发出喧闹声的流水。 他倒是很愿意在这个安静的、菜茵河畔的城市里住下来的,可惜这儿的接骨木树和杨柳太多。因此他又继续向前走。他爬过巨大的高山,越过石峡,走过像燕子窝似的、贴在山边的山路。水在山峡里潺潺地流着,云块在他的下面飞着。在温暖夏天的太阳光下,他在光亮的蓟草上、石楠属植物上和雪上走着。他告别了北方的国家,来到了葡萄园和玉米田之间的栗树阴下。这些山是他和他的回忆之间的一座墙——他希望的也正是这样。 现在他面前出现了一座美丽的、雄伟的城市——人们把它叫做米兰。他在这儿找到了一个德国籍的老板,同时也找到了工作。他们是一对和善的老年夫妇;他现在就在他们的作坊里工作着。这对老人很喜欢这个安静的工人。他的话讲得很少,但工作得很努力,同时过着一种虔诚的、基督徒的生活。就他自己说来,他也仿佛觉得上帝取去了他心中的一个重担子。 他最心爱的消遣是不时去参观那个雄伟的大理石教堂。在他看来,这教堂似乎是用他故国的雪所造成的,用雕像、尖塔和华丽的大厅所组合起来的。雪白的大理石雕像似乎在从每一个角落里、从每一个尖顶、从每一个拱门上对他微笑。他上面是蔚蓝的天空,他下面是这个城市和广阔的龙巴得平原。再朝北一点就是终年盖着雪的高山。他不禁想起了却格的教堂和布满了红色长春藤的红墙。不过他并不怀恋它们,他希望他被埋葬在这些高山的后面。 他在这儿住了一年。自从他离开家以后,三年己经过去了。有一天他的老板带他到城里去——不是到马戏场去看骑师的表演,不是的,而是去看一个大歌剧院。这是一个大建筑物,值得一看。它有七层楼,每层楼上都悬着丝织的帘子。从第一层楼到那使人一看就头昏的顶楼都坐满了华贵的仕女。她们的手中拿着花束,好像她们是在参加一个舞会似的。绅士们都穿着礼服,有许多还戴着金质或银质勋章。这地方非常亮,如同在最明朗的太阳光下ˉ样。响亮而悦耳的音乐奏起来了。这的确要比哥本哈根的剧院华丽得多!但是那却是约翰妮演出的地方;而这儿呢——是的,这真是像魔术一样——幕向两边分开了,约翰妮穿着丝绸,戴着金饰和皇冠也出现了。她的歌声在他听来只有上帝的安琪儿可以和她相比。她尽量走到舞台前面来,同时发出只有约翰妮才能发出的微笑。她的眼睛望着克努得。 可怜的克努得紧握着他主人的手,高声地喊出来:“约翰妮!”不过谁也听不见他。乐师在奏着响亮的音乐。老板只点点头,说:“是的,是的,她的名字是叫做约翰妮。” 于是他拿出一张节目单来,他指着她的名字——她的全名。 不,这不是一个梦!所有的人都在为她鼓掌,在对她抛掷着花朵和花环。每次她回到后台的时候,喝彩声就又把她叫出来,所以她不停地在走出走进。 在衔上,人们围着她的车子,欣喜若狂地拉着车子走。克努得站在最前面,也是最高兴的。当大家来到她那灯火通明的房子面前的时候,克努得紧紧地挤到她车子的门口。车门开了;她走了出来。灯光正照在她可爱的脸上,她微笑着,她温柔地向大家表示谢意,她显得非常感动。克努得朝她的脸上望,她也望着他,但是她不认识他。一位胸前戴有星章的绅士伸出他的手臂来扶她——大家都说,他们已经订婚了。 克努得回到家来,收拾好他的背包,他决定回到他的老家去,回到接骨木树和柳树那儿去——啊,回到那棵柳树下面去! 那对老年夫妇请他住下来,但是什么话也留不住他。他们告诉他,说是冬天快要到来了,山上已经下雪了。但是他说他可以背着背包,拄着拐杖,跟在慢慢前进的马车后面的车辙里走——因为这是唯一可走的路。 这样他就向山上走去,一会儿上爬,一会儿下坡。他的气力没有了,但是他还看不见一个村子或一间房屋。他不停地向北方走去。星星在他的头上出现了,他的脚在摇摆,他的头在发昏。在深深的山谷里,也有星星在闪耀着;天空也好像伸展到他的下面去了似的。他觉得他病了。他下面的星星越来越多,越闪越亮,而且还在前后移动。这原来是一个小小的城市;家家都点上了灯火。当他了解到这情况以后,他就鼓起他一点残留的气力,最后到达了一个简陋的客栈。 他在那儿呆了一天一夜,因为他的身体需要休息和恢复。天气转暖,冰雪正在融化,山谷里下起雨来。上午有一个奏手风琴的人来了,他奏起一支丹麦的家乡曲子,弄得克努得又住不下去了。他又踏上了北上的旅途,走了许多天,他匆忙地走着,好像想要在家里的人没有死完以前,赶回去似的。不过他没有对任何人说出他心中的渴望,谁也不会相信他心中的悲哀———个人的心中所能感觉到的、最深的悲哀。这种悲哀是不需要世人了解的,因为它并不有趣;也不需要朋友了解——而且他根本就没有朋友。他是一个陌生人,在一些陌生的国度里旅行,向家乡,向北国走去。他在许多年以前、从他父母接到的唯一的一封信里,有这样的话语:“你和我们家里的人不一样,你不是一个纯粹的丹麦人。我们是太丹麦化了!你只喜欢陌生的国家!”这是他父母亲手写的——是的,他们最了解他! 现在是黄昏了。他在荒野的公路上向前走。天开始冷起来了。这地方渐渐变得很平坦,是一片田野和草原。路旁有一棵很大的柳树。一切景物是那么亲切,那么富有丹麦风味!他在柳树下坐下来。他感到疲倦,他的头向下垂,他的眼睛闭起来休息。但是他在冥冥中感到,柳树在向他垂下枝子。这树像一个威严的老人,一个“柳树爸爸”,它把它的困累了的儿子抱进怀里,把他送回到那有广阔的白色海岸的丹麦祖国去,送到却格去,送到他儿时的花园里去。 是的,他梦见这就是却格的那棵柳树。这老树正在世界各处奔走来寻找他,现在居然找到他了,把他带回到小溪旁边的那个小花园里来——约翰妮在这儿出现了;她全身穿着漂亮的衣服,头上戴着金冠,正如他上次见到她的那个样子。她对他喊道:“欢迎你!” 他面前立着两个奇怪的人形,不过比起他在儿时所看到的那个样子来,他们似乎是更像人了。他们也有些改变,但是他们仍然是两块姜饼,一男一女。他们现在是正面朝上,显出很快乐的样子。 “我们感谢你!”他们两人对克努得说。“你使我们有勇气讲出话来;你教导我们:一个人必须把心里想的事情自由地讲出来,否则什么结果也不会有!现在总算是有一个结果了——我们已经订了婚。” 于是他们就手挽着手在却格的街上走过去;他们无论从哪一面看都很像个样子;你在他们身上找不出一点儿毛病!他们一直向却格的教堂走去。克努得和约翰妮跟在他们后面;他们也是手挽着手的。教堂仍然像过去一样,墙壁是红的,墙上布满了绿色的长春藤。教堂大门向两边分开,风琴奏起来了。男的和女的双双地在教堂的通道上走进去。 “主人请先进去!”那对姜饼恋人说,同时退向两边,让克努得和约翰妮先进去。 他们在圣坛前跪下来。约翰妮向克努得低下头来;冰冷的泪珠从她的眼里滚滚地往外流。这是她心里的冰——他热烈的爱情把它融化了;它现在滴到他灼热的脸上。于是他醒来了。他原来是在一个严冬的晚上,坐在一棵异国的老柳树下。一阵冰雹正在从云中打下来,打到他的脸上。 “这是我生命中最甜美的一个时刻!”他说,“而这却是一个梦!上帝啊,让我再梦下去吧!” 于是他又把他的眼睛闭起来,睡过去了,做起梦来。 天明的时候,落了一场雪。雪花卷到他的脚边,他睡着了。村人到教堂去做礼拜,发现路旁坐着一个手艺人。他已经死了,在这棵柳树下冻死了。 (1853) 这个故事首先收录在1853年哥本哈根出版的《故事集》笫二辑里。这篇作品像《丑小鸭》一样,多少也带一点自传的性质,但它表现出安徒生的生活的另一个方面:爱情。他年轻时崇故和热爱瑞典著名的女歌唱珍妮·林德。林德也尊敬他,但是作为眷属,她却婉言拒绝了,只表示她愿意作他的一个好妹妹。在这个故事里,安徒生把这个意思借女主人公约翰妮的口复述了出来:“我将永远做你的一个好妹妹——你可以相信我。不过除此以外,我什么也办不到!”儿时的感情不管多么深,但进入杜会后,受种种社会条件的制约,也只有分道扬镳,各奔前程。这就是人生,只不过这个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太痴情了,结果形成了悲剧。安徒生没有走上这条道路,但他也终身未婚,当了一生老单身汉。 安徒生童话柳树下的梦(1)
1月11日 品位《京华烟云》品味《京华烟云》 在最新出的《京华烟云》封面上,赫然写着——中国的又一部《红楼梦》,初见觉得两本书似乎风马牛不相及,时代不同,人物不同,文笔不同,哪来的相提并论,但直到我读了,品味了,才体会到两者相似的精髓——成功的对女性形象的刻画,对女性描写的注重,对时代对文化的描写。可以说,这是一部女人戏,里面的男人虽然也不少,但诸多男人少爷的形象却没女性形象那么深入人心。感人至深的一位位女性,温柔善良一生凄苦的曼娘,聪明智慧能干富有浪漫情怀的木兰,虚荣势力却又未失良心的素云,多愁善感、多才多思却又具有悲剧色彩的红玉,泼辣正直的桂姨娘,当他们在我们心里走过,能引起的绝不只是一点故事情节带来的快意。 虽然小说里最主要的主人公是木兰,但最让我有感触的却是在小说的开头让人深恶痛绝的牛素云,这个自小被娇生惯养,又自私又势力,爱面子爱虚荣,在哥嫂的唆使下,吵着要分家,在曾家兴风作浪,使全家人鸡犬不宁的人。谁都想不到,这位千金小姐最后的结局却是小说中最英勇,最令人深省的,她最后为国家而死,誓死不做叛徒,透露锄奸团(当时的抗日团体)的其他名单,为国捐躯,死得何等光荣,何等伟大。虽然前后的反差很大,然而却也合情合理。因为其实在前面的情节中,已经埋下了素云善良一面的伏笔。她是牛家唯一对黛云(她同父异母的妹妹)好的人,当她哥哥要霸占曾家的宅院时,唯有她觉得不妥,当木兰请她帮忙,让他哥哥停止挖姚家花园的宝藏时,她也是欣然答应。素云在被捕前流着眼泪对木兰说,她比自己幸运,因为木兰从小生活在一个教育很好的家庭,而自己的母亲却把几个弟兄姐妹都养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素云这个人物最真实,因为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木兰如此完美,人总会有一些毛病,但是最重要的是良心未泯,心里的一点善会成为星星之火,照亮整个人生。或者说人的恶总是有它深层的原因,或是因为人生对他太为不公平,或是因为从小的教育错误,或是因为受到的排斥太多┅┅ 其次便是曼娘,这个看似软弱的女子从某种程度上说却是最最坚强的女性,在明知曾家大少爷病入膏肓时却愿意作为“冲喜”的牺牲品,虽然从此一生过着凄苦的生活,却也无怨无悔,此种勇气和坚强我相信即使是一个铮铮男儿也不一定能做到,宁愿承受痛苦而勇敢地选择爱,为之她付出了许多,但是她认为值得。是啊,人生中很多时候都会面临痛苦的选择,选择了爱,会面临痛苦,但如果不选择爱,也不一定人生就会美满幸福,我相信曼娘当时如果不这样选择她也会遗憾终生。 故事中另一个让人觉得荡气回肠的人物是红玉,这个可能是以林黛玉为原型的人物,至情至性,多愁多病,喜欢古典文学,爱好诗词歌赋。她对阿非的感情,是那么的深,她又是那么地相信命运,以至于最后走上了绝路。在读到这个人物最后的一笔时,我不禁失声痛苦,就像当初看到林黛玉雪夜焚稿落泪一样,而在我眼里,红玉比黛玉更悲,因为她所深爱着的人其实并不值得她爱, 也并不适合她。阿非是属于现代的产物,而红玉满身充满了古典的气息,她其实并不适合这个受现代革命工业、西方文化影响的时代。更甚者在于阿非并没有宝玉对黛玉这样的深情,他和红玉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却因为一个宝芬的出现而见异思迁,这对于红玉这样的衷情女子乃是一种莫大的伤害。但是她对阿非的爱却是令人钦佩的,就是出于这种爱,她选择了这条不归路,并且祝愿自己的爱人能够婚姻美满。 木兰身上最让人赞赏的是她所与生俱来的那种浪漫情怀,林语堂先生在刻画这个人物时可能是受了他眼中最可爱的女人——《浮生六记》中的芸娘的影响,两者同样的喜欢游山玩水,同样的通晓文学诗辞,同样的会有一些莫名的惆怅,莫名的感动和流泪。但是芸胜似木兰的一点是,她敢于大胆地追求自己的爱情,这也正是木兰这个人物让人觉得最遗憾的一点。虽然出于很多方面的考虑木兰嫁给了顺亚,是报恩也好,顾全大局也好,虽然她和顺亚也生活得很幸福,但是就像《呼啸山庄》里所描写的感情一样,木兰和立夫可以说是同样性格的人,同时也可以成为最了解彼此、最欣赏自己的人,他们的爱情如果能够发展,就能像凯瑟琳和希思克利夫的爱情,纯洁无暇,灵魂交融;顺亚和木兰的感情,则总少了一份心灵最深处的相印。遗憾的是,木兰虽然为这份感情而苦恼过,她却从来没有让立夫知道自己对他的倾心,因为缺乏勇气而失去了一段可能会最真挚最深刻的感情。 林语堂先生还巧妙地在故事情节中穿插了许多中国的风俗礼仪,中国哲人的思想,中国那段时间的历史,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所反映的那种中国气节,在故事的最后,中国面临日军铁蹄的践踏,从曼娘嘴里喊出的一句“这场战争是要打下去了”到曾家全家为了保家卫国的决心,这时候,再也不是狭隘的小我了,有家才有国,有国才有家,中华的民族魂就在这样一个家庭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难能可贵。
12月5日 怀念一位老先生(转引)怀念一位老先生提交者 : woodstock 于 PAOWANG.COM 北京时间 2005-11-30 01:36:25 晚上在好久不去的通讯录上看到,大学时最尊敬的老师8日因病去世,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先生严谨治学的态度和慈祥的笑容终身难忘。虽然我从来不是先生的得意学生,更不擅先生教授的散文,还是想写下记忆中的点滴以作纪念,措辞笨拙,心意恳切,相信先生不会介意。 A river runs through it -- 怀念我的老师江希和先生 江先生 – 还是按当时的习惯叫老江吧 – 教我们的时候已经70多岁了,穿着订做的前襟长过后襟的格子衬衫,煞是精神。一脸皱纹,头发染得很黑,只是有时不及时补染,露出银白的发根。最难忘的是他超大眼袋都遮掩不了的狡黠小眼神。我坐在第二排,一看见他眼光一闪,就知道他又要讲机灵话了。 他第一节课时逗我们猜他的口音是哪里的,一个找死的睁眼瞎说是美音,老江很受侮辱似的说,我小时候的家教都是英国人,怎么能出美音呢。大家一阵笑。还有一个接老江上下班的司机,某日跟老江一路说江北人怎么怎么 (上海人现在兴骂人“乡下人”,以前可是说“江北人”),到最后老江就笑咪咪地说,我就是江北人,江苏灌云,结果司机一愣,马上说,刚教授侬弗要搞, 侬哪能四刚巴宁阿。其实老江生于军阀战乱年代,好像父亲是在哪个军系做官的,从小跟父亲东奔西走,哪的人很难说。倒是他难得老以江北人自居。 老江是个老顽童,用英文授课要叫英文名,但又不让同学起, 就顺着中文名乱叫。姓万的叫Miss Thousand, 名中有松的叫Miss Pine, 一个同学上课时乱讲话被叫上台拼“地中海”,拼错之后, 从此沦落为 Miss Mediterranean。我的名字还好, 被改成Flora (专给他的课上叫的), 另一个同样名字的女孩只好委屈为Miss Plant以示区别了。大家起哄问老江怎么称呼自己,老江眼光一闪,当然是Mr River啦,但是为了听起来更象外国名,我都称自己Mr Rivers的。大家哄笑。 老江讲课爱打岔,插些轶事,大多好笑,所以大家也不介意,愿意跟他一起嘿嘿笑一阵。某次课堂提到old flame,老江就讲开自己以前的女朋友多么多么漂亮,舞跳得怎么怎么好。大家正神往时,老江兜头浇了杯冷水,说某次找女朋友,一个男同事冲进来要领带,他女朋友就从抽屉里拿出条领带给他。年轻时的老江虽然很喜欢那个女孩,但还是绝交了。大家听到这又开始唏嘘,谁知老江话锋一转,说周末儿子收拾旧物,送给老江一包照片,上标:old flame’s pictures。老江咧开嘴, 自嘲地笑了好一会。这个段子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我每次遇见这个词都条件反射似的看到一个穿旗袍的妖艳女郎和一个年轻意气的西装青年。 只有上到大三才能遇到老江,所以大家一直很期待。终于盼来那幸福的一天时,老江竟然废了全国外语专业都要啃的师太教材,让我们看新概念 ---- 都 大三了啊!尤其我上课时要学牛扛4,周末却去给一班中学生讲牛扛3,自己都觉得很搞笑。 但是老江很认真,几乎是一个词一个词的讲,用他最喜欢的paraphrase。一篇400多字的文章讲下来,行之间已经是密密麻麻记了一堆单词短语,等于多写了几个版本。去年冬天借住在同学家时,在书架上翻出本牛扛4,看到薄薄的暗黄色纸张几乎被密密麻麻的小字穿透,不禁想起老江坐在高凳上paraphrase的情形,莞尔。 高凳原先也就是把普通办公椅,被人垫高半尺,下面加了个歇脚的板凳,看上去很粗陋。我欢疑坐上去也不是特别舒服,因为老江总是坐了一半,前倾着身子。不过倒底是学生的心意,这把“ 老江的椅子”就成了级级相传的贵重物件。同样还有个茶杯,盖子和杯子好像还不配套,平日放在讲台上接粉笔灰,老江上课的早晨会有学生洗干净杯子,旁边放个从宿舍区拎来的热水瓶。 我现在想, 当时学生那么喜欢老江,并不单单因为他好玩,更因为他是一个有学问的老先生。念了两年大学,英文虽然没学明白,但老师没多高水平还是能看得出的。老江是当时在系里唯一偶像,整一个walking dictionary。上课除了paraphrase,就是喜欢研究单词,单是查单词的字典就讲了一大堂。大家都跟风,去书店买同义词字典去应付paraphrase, 又去图书馆搬那些没有人碰的重到可以砸死人的字典,查古代散文中字的生僻用法,查到了就很兴奋,课上提问时手举得高高。 老江一生著述甚少,最出名的应该算是与人合著的译文出版社的《英汉大词典》。我们之前大多用牛津字典,认识老江后还特地去巨鹿路译文那九折背了本《英汉大词典》回来。拿去课堂,老江翻了翻前页,突然叫,哎呀,版本不够新,这两个人的名字上都没有画框。大家乱笑。又听说有学生误在老江名字上画框,学生很紧张,老江倒没生气,反倒笑眯眯地说,没错呀,只不过早画几年罢。 那时还听说老江在忙英美文法的字典,刚才在网上查了一下,《当代英美语惯用法词典》已经出版了,很替老师欣慰。 老师经历军阀,抗日,内战,到建国后一系列动荡,想是见遍世事。老师有大智慧,其中的不如意不与人说。老江轻描淡写略过文革时怎样艰苦地编字典,只说多年后某主席来视察时,躲起来不握手,事后同事问,他说“I have backbones”。老江在给我们编英美散文的册子时,选了Samuel Johnson的 Letter to Lord Chesterfield。想是老师在Dr Johnson的澎湃意气中读到共鸣吧。 我对英文学习一向懒散, 从来都是应付考试, 偶发的兴趣也只是想绕掉小说或电影中翻译的累赘而已。然而一生中却有那么一段时间,因为一个幽默而又博学的老先生,非常认真地去图书馆枯坐,读那么优美的文字。短短一年,惠泽一生。能做江先生的学生,幸甚。 学生Flora 怀念江希和先生怀念江希和先生(1) 得知江希和先生归去的消息,心中觉得十分的惋惜。虽然江先生只教了我们一个学期的英美文学,但其学者风范却给我们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在这个大师远去的时代,这位圣约翰大学毕业的老先生让我们在学术泡沫飞腾、越来越功利化,越来越沦为工具的英语学习中可以体会英语的原真之美,这是一种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记忆。 江先生不是那种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类型,也不是那种幽默风趣、机智诙谐的典范,但他却是唯一一位受所有学生尊敬的老师,也是唯一一位用他的课将我们引入英语文学美丽的殿堂,让我们看到语言的美丽和文学的辉煌的老师。记得那时候上课,年纪已经老迈的他有自己专用的座椅,那是一把比一般椅子稍高,每次总有同学抢着帮他拿的椅子。江老师每次上课总是打扮得很精神,头发梳得很平整,经常喜欢穿着格子衬衫。当时他用来上课的材料是他自己编纂的教材,第一天翻开一看:查尔斯·兰姆,Samuel Johnson,虽然当时觉得怎么这些人都不太有盛名啊,(惭愧,当时自己只知道莎士比亚,弥尔顿之流),但是后来慢慢晓得这些都是在散文史上地位很高的作家,而且充满了思想的智慧。 江先生是极为爱书之人,我想这和他喜爱知识和喜爱整洁都有关系,他从来不在自己的书上写字,所以他的书虽然几年教下来比一些同学用了一年的都要新。一次在课堂上一同学没带书,江先生把自己的书借给她用,结果那同学用铅笔在他书上记了笔记,江老师当时很生气,迫不急待费力地用橡皮想把书擦干净。但字虽擦去,印痕还在,江老师很心疼,虽然当时的情景让那位同学很尴尬,但却让我们看到了一位真正的学者某些品质,不是把书当作工具,不是把书当作一时的玩物,而是宝贝,真真正正的朋友。而江老师就是这样一位学者,他喜欢调侃,既喜欢调侃自己也喜欢调侃别人,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性情,也从不介意暴露自己的软弱。一次讲课讲到欣然处,他提到远在美国的江太太每天催他洗澡,便回答说,怎么洗啊,爬都爬不进去!这样的调侃让大家哑然一笑,但是却让我们觉得他更可爱,更可敬! 最为可贵的是,江先生年纪老迈,身体很虚弱,但却仍然坚持来给我们上课,一次课上到一半,他突然脚痛得受不了,全班同学都很自觉地,帮他叫车,收拾东西,扶着他下楼,没能帮上忙的同学伏着窗口往下看,为他担心,也同时为他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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